霍邱长集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2018-09-17

根据《关于贯彻水利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知的实施意见》(皖水保〔2018〕569号)等文件规定,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在霍邱县主持召开了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霍邱长集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第三方技术咨询单位合肥泽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成员及与会代表检查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及第三方技术咨询单位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情况、水土保持监测的汇报。经讨论,形成了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霍邱长集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霍邱长集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由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霍邱县长集镇柿园村境内,设计采用农光互补模式,集中式逆变器方案,共建设1.12MW的光伏发电单元18个,装机总容量20MW,同时新建开关站一座。
本项目设计由光伏阵列区、道路区、开关站、施工区等4部分组成,总占地面积为40.05hm2,全部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投资18041万元,其中土建工程费234.62万元,投资全部由项目建设单位自筹。项目于2016年7月进入施工准备, 2017年6月完工,总工期12个月。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于2016年委托安徽水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霍邱长集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2016年7月,六安市水利局以六水审〔2016〕39号下发《关于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霍邱长集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本工程无水土保持重大变更情况,批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由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组成,本项目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40.76hm2,其中项目建设区40.67hm2 ,直接影响区0.09hm2 。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光伏阵列区、道路区、升压站、集电线路区、施工区等5个防治分区。
水土保持方案中位于光伏阵列区外1800m的110KV升压站没有建设,仅在征地范围内光伏阵列区北侧修建开关站1座,原连接光伏阵列区与110KV升压站的架空集电线路也没有实施。
(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委托合肥泽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取了卫星影像勾绘与信息采集、实地调查和场地巡查相结合等方法,对各区域水土流失、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及防治效益进行监测,编制了《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霍邱长集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8.71%;水土流失总治理度87.30%;土壤流失控制比1.11;拦渣率99%以上;林草植被恢复率96.59%;林草覆盖率(含农作物覆盖率)72.88%。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较好的发挥了水土保持功能。
(四)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
建设单位和第三方技术咨询单位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了《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霍邱长集镇20MW农光互补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验收报告主要结论为:建设单位基本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成主要水土保持工程包括表土剥离4.67万立方米;改沟改渠1200米,各类排水沟6800米,暗埋排水管40米,排水井1口,过路涵50米;土地整治2.19公顷;栽植灌木85株,植草2.19公顷;临时苫盖1500平方米,临时排水沟160米,临时沉砂池1座。经过验收认定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合理,质量总体合格。工程运行期间,水土保持设施由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负责管理维护。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较为同步地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要求的水土保持措施,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基本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后续管护要求
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对损毁的排水沟进行修复,对排水沟及时进行清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公示单位:霍邱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1验收鉴定书.pdf
2监测报告.pdf
3验收报告.pdf